关于印发《蒸压加气混凝土行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和中国加气混凝土协会共同发布的《推进加气混凝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打赢“三个攻坚战”的指导意见》(中建材联综发[2018]5号),中国加气混凝土协会根据行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任务的落实和绿色生产的需要,针对行业产能仍严重过剩,科技创新能力仍较薄弱的现状,在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蒸压加气混凝土行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蒸压加气混凝土行业鼓励类产品目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到协会秘书处。
附件:1.蒸压加气混凝土行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蒸压加气混凝土行业鼓励类产品目录
中国加气混凝土协会
2019年4月12日
附件1
蒸压加气混凝土行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一、鼓励发展类
1.满足以下条件的砌块生产线:
——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GB1196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要求;
——生产及附属设施粉尘排放符合GB4915《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锅炉废气排放符合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无废水排放且固体废弃物全部回用;
——生产能耗符合T/CACA01-2019《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的要求;
——采用工业固体废弃物作为主要原材料,原材料的资源综合利用率大于30%;
——配置有完备检验、化验设备和设施,检验化验人员经过培训;
——配置有蒸压釜门开启安全联锁装置等,具备完善安全生产设施;
——蒸压养护周期小于2次/日;
——全线实现人机分离的自动化或智能化控制;
——单线设计生产规模30万立方米/年及以上。
2.满足以下条件的板材生产线:
——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GB15762《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的要求;
——应满足《蒸压加气混凝土板行业发展规范条件》的要求;
——可整模生产5厘米厚的薄板;
——全线实现人机分离的自动化或智能化控制;
——单线设计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及以上。
3.同时满足砌块和板材生产线条件的砌块和板材同线生产的生产线。
二、限制类
1.单线设计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不含2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砌块生产线。
2.未配置检验、化验设备和设施,不具备检验、化验能力的新建生产线。
三、淘汰类
1.单线设计生产规模15万立方米/年(不含15万立方米/年)以下砌块生产线。
2.各类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生产线。
3.按照T/CACA01-2019《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核算,生产能耗不达标的生产线。
附件2
蒸压加气混凝土行业鼓励类产品目录
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干密度级别B03、B04、B05、B06,产品质量符合GB1196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要求。
2. 蒸压加气混凝土板
产品质量符合GB15762《蒸压加气混凝土板》要求。